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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球基本规则

2009-06-19  体育与艺术教学部    访问量:

  (一)发球
  1.发球前的规定
  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、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,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,在球接触地面以前,用球拍击球(仅能用一只手的运动员,可用球拍将球抛起)。球拍与球接触时,就算完成球的发送。
  2.发球时的规定
  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,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,两脚只准站在规定位置,不得触及其他区域。
  3.发球员的位置
  (1)每局开始,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,得或失一分后,应换到左区发球。
  (2)发出的球应从网上越过,落到对角的对方前场方块区域内,或其周围的线上
  4.发球失误
  未击中球;发出的球,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(球网、中心带和网边白布除外);违反发球站位规定。发球员第一次发球失误后,应在原发位置上进行第二次发球。
  5.发球无效
  发球触网后,仍然落到对方发球区内,接球员未作好接球准备;均应重发球。
  6.交换发球
  第一局比赛终了,接球员成为发球员,发球成为接球。以后每局终了。均依次互相交换,直至比赛结束。
  (二)通则
  1.交换场地
  双方应在每盘的第1、3、5等单数局结束后,以及每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单数时,交换场地。
  2.失分
 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,均判失分。
  (1)在球第二次着地前,未能还击过网。
  (2)还击的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、固定物或其他物件。
  (3)还击空中球失败。
  (4)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。
  (5)运动员的身体、球拍,在发球期间触及球网。
  (6)过网击球。
  (7)抛拍击球
  3.压线球
  落在线上的球都算界内球。
  (三)双打
  1.双打发球次序
  每盘第一局开始时,由发球方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,对方则同样地在第2局开始时,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。第3局由第1局发球方的另一球 员发球。第4局由第2局发球主的另一球员发球。以下各局均按此序秩发球。
  2.双打接球次序
  先接球的一方,应在第1局开始时,决定何人先接发球,并在这盘 单数局,继续先接发球。双方同样应在第2局开始时,决定何人接发球,并在这盘双数局继续先接发球。他们的同伴应在每局中轮流接发球。
  3.双打还击
  接发球后,双方应轮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队员还击。如运动员在其同队队员击球后,再以球拍触球,则判对方得分。
  (四)计分方法
  1.一局
  (1)每胜1球得1分,先胜4分者胜1局。
  (2)双方各得3分时为“平分”,平分后,净胜两分为胜1局。
  2.一盘
  (1)一方先胜6局为胜1盘。
  (2)双方各胜5局时,一方净胜两局为胜1盘
  3.决胜局计分制
  在每盘的局数为6平时,有以下两种计分制。
  (1)长盘制:一方净胜两局为胜1盘。
  (2)短盘制(抢七):决胜盘除外,除非赛前另有规定,一般应按以下办法执行。
  A.先得7分者为胜该局及该盘(若分数为6平时,一方须净两分)。
  B.首先发球员发第1分球,对方发第2、3分球,然后轮流发两分球,直到比赛 结束。
  C.第1分球在右区发,第2分球在左区发,第3分球在右区发。
  D.每6分球和决胜局结束都要交换场地。
  4.短盘制的计分
  (1)第1个球(0:0),发球员A发1分球,1分球之后换发球。
  (2)第2、3个球(报1:0或0:1,不报15:0或0:15),由B发球,B连发两分球后换发球,先从左区发球。
  (3)第4、5个球(报3:0或1:2,2:1,不报40:0或15:30, 30:15),由A发球,A连发两球后换发球后换发球,先从左区发球。
  (4)第6、7个球(报3:3或2:4,4:2或1:5,5:1或6:0,0: 6) ,由B发1分球之后交换场地,若比赛未结束,B继续发第7个球。
5)比分打到5:5,6:6,7:7,8:8……时,需连胜两分才能决定谁为胜方。但在记分表上则统一写为7:6。
6)决胜局打完之后,以方队员交换场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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